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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丨泸溪县关于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来源:泸溪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作者:泸溪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编辑:龚宗泽 2021-04-09 1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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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控制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我县已于即日起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我县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泸溪县内的居民)。

二、免费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全部免费,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三、接种地点

全县共有17个接种点,其中县城2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11个乡镇共设15个接种点(具体联系方式附后)。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预约接种,个人和其他社会人员由乡镇和村社区统一组织到相应接种点接种。

四、接种时间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00,双休日不休息。

五、疫苗安全性及其效力

我县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该疫苗是传统经典的疫苗制备方式,属于成熟、可靠、经典的疫苗制备手段,具有国际通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判标准。接种后,可以对新冠病毒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截至3月29日,全县完成新冠疫苗接种13892剂次,未发生一起不良反应。

六、接种须知

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共需接种两次,第一剂接种后3至8周内接种第二剂。接种时需出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并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种完毕应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

七、接种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妊娠期妇女;

3.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首剂接种后对疫苗有严重的副反应,如过敏、荨麻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建立新冠肺炎病毒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请全县广大居民及时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特此通告


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泸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微信截图_20210409163600.jpg



来源:泸溪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作者:泸溪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编辑:龚宗泽

本文链接:https://www.lxxnews.com/content/2021/04/09/917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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