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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龚宗泽 2021-05-20 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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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的通告

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防止新冠疫情流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部署,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我县年满18周岁以上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常住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泸溪县内的居民),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经充分评估健康状况后可以接种。

二、免费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全部免费,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三、接种地点

全县共有17个接种点,其中县城2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11个乡镇共设15个接种点(具体联系方式附后)。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预约接种,个人和其他社会人员由乡镇和村社区统一组织到相应接种点接种。

四、接种时间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00。

五、疫苗安全性及其效力

我县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通过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和紧急接种,具有良好的安全有效性。接种后,可以对新冠病毒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

六、接种须知

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共需接种两次,第一剂接种后3至8周内接种第二剂。接种时需出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并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种完毕应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

七、接种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妊娠期妇女;

3.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5.首剂接种后对疫苗有严重的副反应,如过敏、荨麻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建立新冠肺炎病毒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请广大居民尽早接种预防。


附件:泸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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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来源: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龚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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