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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发布,泸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来源: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龚宗泽 2021-08-06 12: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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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当前,国内、省内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县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泸人员非必要不离县、不出省,对健康码为绿码、黄码人员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县外人员暂不来泸,对确需返泸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离县和来泸人员需向本辖区乡镇、村(社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报备。红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不得出泸。

二、全县图书馆、文化馆、游乐场、电影院、KTV、网吧、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全部暂停开放,聚集性现场活动暂停举办,所有敬老院、福利院等实行封闭化管理;对车站、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和“三码联查”等防控措施。

三、所有在泸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民小区出入口必须设置防控值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出入人员排查,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三码联查”等防控措施。

四、健康码转为黄码的居民要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报告,两天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在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完成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转码

五、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生活物资调度储备,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有效保障物资质量和市场稳定。

六、大力实施“敲门”行动,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主动尽早接种,提高免疫能力,全力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为避免传染风险,县城区2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实行分类采样,广大城乡居民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前往采样。


附件:1.泸溪县城区县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表

          2.泸溪县城区县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表


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


泸溪县城区县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表

接种.png

泸溪县城区县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表

核酸.png

备注: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采样点目前暂时移至县思源学校、幼儿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采样点暂不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中共泸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龚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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