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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通告(2022年2号)

来源:泸溪县委宣传部 作者: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龚宗泽 2022-03-16 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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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通告

泸疫防通〔2022〕2号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区市。

二、凡省外来(返)泸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抵泸后第一时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医疗机构再次完成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居家健康监测。

三、严格省外人员来(返)泸及县内人员外出报告制度,公职人员出县必须请示报告,企业跨省出差人员要严格向村(社区)报备,返泸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销假,如有不履行者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一把手责任。

四、全县所有网吧、影院、门店、超市、酒店、餐馆、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等重要场所必须完善门禁管理,实行“场所码”、行程卡扫码出入;凡发现执行不到位,相关部门要责令关停整改。

五、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业、小区等要实行“场所码”、行程卡扫码出入,不到位者直接追究各单位、企业一把手责任,小区不到位追究物业公司责任。

六、严格宾馆酒店查验。所有宾馆酒店要求旅客必须扫描“场所码”、行程卡入住,如有外省入泸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检测证明,宾馆酒店可以拒绝入住。

七、凡是隐瞒个人行程,不配合防控要求而造成公共安全危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743-4269609,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43-4265397

特此通告。


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来源:泸溪县委宣传部

作者: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龚宗泽

本文链接:https://www.lxxnews.com/content/2022/03/16/11014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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