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离婚纠纷两度起诉 一纸判决促成和好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英 编辑:唐宏萧 2022-06-16 17:32:15
时刻新闻
—分享—

泸溪融媒6月16日讯(通讯员 吴英)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起诉离婚,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还将依法判决促使两人和好。近日,泸溪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官多方引导,使夫妻两人重修于好,离婚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梁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组建家庭,婚后共同生育两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婚前了解不够,一直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关系,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现原告以夫妻双方已分居达三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准予离婚的条件。案件中,原告李某虽是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其仍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离婚并非解决夫妻矛盾的最佳方法,双方应该认真审视自己的婚姻,珍惜当下,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夫妻关系一定能得到改善。故依照法律之规定,判决不准原告李某与被告梁某离婚。

法官说法,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英

编辑:唐宏萧

本文链接:https://www.lxxnews.com/content/2022/06/16/1139723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泸溪新闻网首页